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关于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次数:1504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学生家长们:

您们好!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举办的,是党和国家关心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制度体现。为了让同学们享有充分的医疗保障,助力其健康茁壮成长,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关于“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要求,我们诚挚提醒您们按学校规定及时缴纳广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以保障同学们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


一、参保缴费须知


(一)参保缴费时间


广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二)缴费标准


在校学生缴纳413元/人/年。如属于符合广州市规定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困难人员,可向学校申请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三)待遇享受时间


参保缴费成功后,秋季入学新生(此前未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往届在校学生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202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保待遇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具有财政补助高、待遇范围广、保障金额高、

就医选择多等特点,共包含两大类制度待遇障:


(一)基本医疗保障


参保人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可享受最高32.7万元/人/年的记账报销待遇。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86%、一级医疗机构90%。寒暑假期间,回户籍地或父母现居住地探亲亦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2.普通门诊。可享受最高1000元/人/年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且在门诊接种狂犬疫苗、产前门诊检查时还可分别享受最高支付200元/人/年、每孕次300元/人/年的医保待遇(大中专院校选择实施门诊包干的,参保学生门诊就医及待遇管理从其规定执行)。

3.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患一类门诊特定病种(27种),如支气管哮喘、癫痫等,二类门诊特定病种(40种),如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慢性乙型肝炎等在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给予待遇保障。


(二)大病医疗保障


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自付累计1.8万元以上,以及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部分,可直接纳入大病保险报销,保障额度最高可达46万元/人/年。

对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员,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参保缴费手续


(一)由学校统一协助办理参保登记及费用缴纳手续。

(二)如同学们已在外地参保并缴纳2024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须在原参保地办理退费停保手续后才能在广州市参保缴费。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想要了解更多详尽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资讯,请关注“广州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向学校负责医保工作的部门咨询。

顺祝同学们学业进步!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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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处

                                                   20238月4日



附件1: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大中专院校学生篇)2023年第1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