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点)、各班级:
为进一步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学生,依据《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学校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与奖项设置
(一)文明先进班
(二)文明宿舍
(三)优秀三好学生
(四)学校三好学生
(五)优秀学生干部
(六)二级学院三好学生
(七)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八)学习进步奖
二、评选资格
(一)基本评选资格:
1.具有本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高职学生。
2.综合素质测评60分以上。
3.考试、考查成绩均合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良好以上的同学(免考学生以合格计)。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凡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社会实践,均成绩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先:
1.违反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受学校纪律处分;
3.有旷课行为;
4.留级、试读学生;
5.有缺考或缓考科目。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
各学院(教学点)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要求(详见《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组织本学院(教学点)学生参加学校奖学金评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下文附件《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向二级学院(教学点)申请。
2.二级学院(教学点)评审
各学院(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按年级、专业、自然班等,成立基层评选工作小组和学院(教学点)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基层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奖项的申报和评选。
3.学校评审及表彰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本年度学校奖学金申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受理学生异议与投诉。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学生工作例会审批。各项荣誉称号每学年评选一次,获奖集体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及奖励金;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推荐获得相应奖学金,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报送材料清单
1.《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一式一份,各学院及教学点需审核盖章,留存备查)。
2.《校内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及教学点填写, 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各学院通过OA报送,教学点请发送邮箱:gdgmzx@gdgm.edu.cn)。
五、评选说明
1.评选学年度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各类奖项的评选,以学生在评选学年度取得的成绩为依据。
2.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校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对评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向相应评选(评审)工作小组(组织)提出,各评选(评审)工作小组(组织)须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须对评选结果进行更正,并在相应范围内通报。
附件:学生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