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贷款
1、材料清单:
⑴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仅在校生);
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⑷由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的贷款申请表(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导出);
⑸县资助中心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在的县资助管理中心)。
2、申请流程:
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网站
( https://sls.cdb.com.cn ),注册新账号。
⑵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再按照操作提示,登录系统。
⑶进入系统后进行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见附件1)
⑷在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在贷款申请表中加盖公章。
⑸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前往当地县区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订合同。(省内各县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⑹学生应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开学后提交受理证明到学校助学中心。
ps:
1.输入详细的贷款申请原因。
2.学住费按照学费+1500元的住宿标准,生活费填写0.,贷款金额为自动计算。
3.“开行第几次贷款”、“贷款开始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为系统自动计算,无须学生本人选择。如对次数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或学生处后再选择。
4.输入贷款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保存贷款申请信息。
附件一:
续贷
1-材料清单
⑴《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⑵借款合同
2-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⑴续贷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个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
⑵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⑶待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申请助学贷款。
(声明字数太少,院系经办人应予以退回)
3-具体操作
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网站( https://www.csls.cdb.com.cn ),进行续贷申请。如一年内没有两次登录系统,将自动提示退出登录后再操作。
⑵按要求填写相关的具体信息后提交,待审核后,导出《申请表》,打印并签名确认。
注意事项1、首次贷款的学生包括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面向新生。
2、续贷的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贷款的金额统一为学费+住宿标准(1500元)。
4、请贷款的同学注意本人的支付宝账号及密码,以免影响贷款的正常发放及使用。
5、贷款的支付宝账号统一由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根据学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自动生成,请勿修改,另务必进行实名认证(具体操作《国家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详见http://dept.gdgm.cn/xsc/xsc/zhuxue/bgxz/bgxz.asp )。
6、2017年首次贷款申请流程更新,请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