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重修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机构: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工作(含结业生)已于9月20日完成,附件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情况。请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按规定进行重修学习。重开班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工作由任课老师安排。其他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工作原则上跟班进行,若因上课时间冲突等原因无法跟班听课的,须向任课教师书面请假,并利用空闲时间自学完成相应学习任务。请教各学机构通知授课教师按学校安排做好重修学生的教学、辅导和管理工作。
另,《创新创业实践》及《创新创业理论与方法》课程的重修安排由创新创业学院另行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选课情况(统计时间2023年9月21日).xls
教务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