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修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3-13   动态浏览次数:358

教学机构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选课工作含结业生已于37日17时完成,附件为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选课情况。请二级学院通知学生主动联系授课老师,按规定进行重修学习。

非毕业班及结业生的重修学习和课程考核工作跟班进行。若因上课时间冲突等原因无法跟班听课的,须向任课教师书面请假,并利用空闲时间自学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毕业班学生因顶岗实习等原因本学期不在校学习,毕业班的重修建议各教学机构组织授课教师基于数字化课程资源开展教学组织工作。重修学生应主动联系授课教师,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为做好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保障相关毕业工作有序开展,请各教学机构于2023年4月2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的成绩录入工作。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考核组织及成绩录入工作的要求另行通知。

请教学机构通知授课教师做好重修学生的教学、辅导和管理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选课情况(附件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下发)

 

 

 

教务处  

2023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