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假期学生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节假日及前后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校定于2019年4月5--7日为“清明”放假时间。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节假日前后正常的教学、学习、生活秩序,全体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放假时间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提前离校和推迟返校。
2.离校前,各宿舍要认真检查宿舍内电器、线路的安全,并打扫宿舍内务卫生。
3.离校前,各宿舍应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源,并把个人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离校的同学,须注意交通和人身安全。乘坐车船要遵守交通规则,路上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以防被盗被抢;集体租车回家或外出要租赁有资质的公司车辆,按《学生手册》外出包车规定提交申请表。
5.留校的同学、特别是利用假期在校外从事兼职工作的同学,更应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6.放假期间,不允许任何同学私自带校外人员到学校宿舍住宿,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放假期间,学生宿舍将按照正常秩序进行管理,照常实行晚归登记制度和作息制度,禁止异性互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8.放假期间,请全体师生及时留意极端天气预警,做好相关预防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远离河涌、水塘等危险区域,不要在野外生火和乱扔烟头,以防引起山林火灾。
9.按时回校,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者,必须向班主任、辅导员或总支副书记请假,说明原因,并在返校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10.学生综合管理科须加强值班巡查,严格实行登记与报告制度、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11.假期学生回家或外出旅游,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参与“黄、赌、毒”、非法集会游行等违法活动,做“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12.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和传销陷阱,提醒各位同学小心谨慎,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